武汉交管对群众咨询业务办理知识库
事故处-25
交通违法查询与处理流程-26
异常问题处理-27
电动自行车_非机动车违法缴款流程-28
私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询与处理-29
企业车辆_单位车违法查询与处理-30
交通违法异议与申诉流程-31
交通事故进度查询与处理流程-33
酒驾处理流程-34
秩序处-35
交通限行政策-36
客货车限行政策-37
摩托车限行政策-38
外地车限行政策-39
实习期限行政策-40
景区限行政策-41
私家车限行政策-42
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43
违法停车管理政策-44
车管处-45
非机动车_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指南-46
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办理流程-122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申领-123
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124
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理流程-125
电动自行车车牌补办流程-126
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处理流程-127
电动自行车车牌真伪查询-128
电动三轮车上牌问题-129
关于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130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后,原车牌如何处理-131
外地电动自行车牌照如何申请为武汉市的号牌-132
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如何解绑-133
电动自行车登记收费标准-134
电动自行车登记号牌能申请原号保留吗-135
武汉市“带牌销售预录点”可以办理哪些业务-136
驾考业务办理指南-48
异地驾考转入-66
变更车型或市内驾校变更-67
驾驶证恢复考试-68
实习期考试-69
重复缴费-70
驾驶证取消考试预约-71
驾考成绩查询-72
注销考试学籍与退档-73
驾考预约-74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取消考试预约-117
(逾期未换证超过三年)恢复驾驶证资格考试-121
驾驶证业务办理-75
驾驶证延期业务-76
驾驶证审验教育学习-77
驾驶证满分教育学习、考试-78
其他类型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79
体检和体检网点咨询-80
增驾与降级-81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82
电子驾驶证-83
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84
恢复驾驶资格-85
交管12123APP-64
注销驾驶证_准驾车型-86
申请_注销校车驾驶资格-87
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88
三力测试-89
学法减分操作指南-90
驾驶证准驾车型-114
临时驾驶证申请-137
驾驶证实习期规定-139
驾驶证单项查询表-141
机动车业务办理指南-91
摩托车上牌-47
机动车上牌-92
机动车年审-93
机动车信息变更登记-94
二手车过户-95
机动车注册登记-96
机动车备案和解绑-97
电子行驶证-98
机动车转籍与取消-99
被套牌车换发_恢复号牌-100
换发新能源号牌-101
机动车报废_注销_出口-102
机动车号牌互换-103
机动车解押_解抵押-104
核发临牌-105
临时号牌上高速-106
校车标牌业务-107
临时入境机动车业务-108
车辆补换领牌证-109
保留机动车号牌-110
继承转让过户和裁定转让过户-113
档案业务办理-140
无机动车证明-116
车辆查封_解封(公检法)-142
机动车被盗抢锁定-143
车辆档案查询(个人、公司、司法)-144
指挥室-49
交通警情反馈-50
违法举报-51
其他类-52
互联网产品使用咨询-53
违法代码查询-54
微信挪车-55
违法窗口预约-56
事故快处-57
微信实名认证-58
随手拍-59
货车通行证-60
车管窗口预约-61
交通设施故障上报-63
业务委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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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减分操作指南-90
# 学法减分操作指南 **业务说明**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 **申请流程** 1. **申请预约** 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首页更多 → 学习教育业务点击 → 【学法减分】 → 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 选择【网上学习考试】,点击“申请”。 2. **视频学习** 申请提交后等待审核,已完成受理的,点击“前往学习” → 通过实人认证后 → 点击“视频学习”进行学习,顶部区域实时更新学习进度,在学习过程中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比对通过继续学习。 学时学满后,进入该学习记录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学习”按钮进行提交。 3. **完成考试** 在已经完成学习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考试”进入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 4. **查看记录** 考试通过的用户,可点击“前往查看”按钮,跳转至“网办进度”查看记录。 ## **关键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无法受理学法减分** ▶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温馨提示**: 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如果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
bernkastel
2025年7月24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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