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管对群众咨询业务办理知识库
事故处-25
交通违法查询与处理流程-26
异常问题处理-27
电动自行车_非机动车违法缴款流程-28
私家机动车交通违法查询与处理-29
企业车辆_单位车违法查询与处理-30
交通违法异议与申诉流程-31
交通事故进度查询与处理流程-33
酒驾处理流程-34
秩序处-35
交通限行政策-36
客货车限行政策-37
摩托车限行政策-38
外地车限行政策-39
实习期限行政策-40
景区限行政策-41
私家车限行政策-42
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43
违法停车管理政策-44
车管处-45
非机动车_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指南-46
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办理流程-122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版)申领-123
二手车转移登记办理流程-124
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理流程-125
电动自行车车牌补办流程-126
电动自行车被盗后处理流程-127
电动自行车车牌真伪查询-128
电动三轮车上牌问题-129
关于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130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后,原车牌如何处理-131
外地电动自行车牌照如何申请为武汉市的号牌-132
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如何解绑-133
电动自行车登记收费标准-134
电动自行车登记号牌能申请原号保留吗-135
武汉市“带牌销售预录点”可以办理哪些业务-136
驾考业务办理指南-48
异地驾考转入-66
变更车型或市内驾校变更-67
驾驶证恢复考试-68
实习期考试-69
重复缴费-70
驾驶证取消考试预约-71
驾考成绩查询-72
注销考试学籍与退档-73
驾考预约-74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取消考试预约-117
(逾期未换证超过三年)恢复驾驶证资格考试-121
驾驶证业务办理-75
驾驶证延期业务-76
驾驶证审验教育学习-77
驾驶证满分教育学习、考试-78
其他类型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79
体检和体检网点咨询-80
增驾与降级-81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82
电子驾驶证-83
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84
恢复驾驶资格-85
交管12123APP-64
注销驾驶证_准驾车型-86
申请_注销校车驾驶资格-87
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88
三力测试-89
学法减分操作指南-90
驾驶证准驾车型-114
临时驾驶证申请-137
驾驶证实习期规定-139
驾驶证单项查询表-141
机动车业务办理指南-91
摩托车上牌-47
机动车上牌-92
机动车年审-93
机动车信息变更登记-94
二手车过户-95
机动车注册登记-96
机动车备案和解绑-97
电子行驶证-98
机动车转籍与取消-99
被套牌车换发_恢复号牌-100
换发新能源号牌-101
机动车报废_注销_出口-102
机动车号牌互换-103
机动车解押_解抵押-104
核发临牌-105
临时号牌上高速-106
校车标牌业务-107
临时入境机动车业务-108
车辆补换领牌证-109
保留机动车号牌-110
继承转让过户和裁定转让过户-113
档案业务办理-140
无机动车证明-116
车辆查封_解封(公检法)-142
机动车被盗抢锁定-143
车辆档案查询(个人、公司、司法)-144
指挥室-49
交通警情反馈-50
违法举报-51
其他类-52
互联网产品使用咨询-53
违法代码查询-54
微信挪车-55
违法窗口预约-56
事故快处-57
微信实名认证-58
随手拍-59
货车通行证-60
车管窗口预约-61
交通设施故障上报-63
业务委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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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货车限行政策-37
# 客货车限行 # 区域限行政策 ## (一)桥隧限行政策 ### 1、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通行政策解读 依据《关于调整长江大桥江汉桥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武公交规〔2019〕104号)等最新规定,武汉市长江大桥、江汉桥通行政策如下: 长江大桥、江汉桥 全时段禁止以下车辆通行: **载货汽车(含所有吨位) 大型载客汽车(城市公交车除外) 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挂车** 长江大桥、江汉桥单双号限行政策(2019年11月30日起施行) ✅ 适用范围: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 (新能源车除外) ✅ 限行时段:每日 7:00-22: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可通行) ✅ 通行规则: 单日通行:车牌尾号 1/3/5/7/9 双日通行:车牌尾号 0/2/4/6/8 出租车 全天不受限 字母车牌规则: 以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例:鄂A·B6CYB,尾号视为6,按双日通行) 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车辆免受限行约束,鼓励绿色出行 ❗ 桥面限速 60公里/小时,请保持 50米以上安全车距 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处理: 违反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罚款200元,记1分 违规载货:最高可处 10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 ### 2、长江隧道、长江公铁隧道、水果湖隧道、东湖隧道通行政策解读 (1)武汉长江隧道: ✅仅允许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限速60公里/小时。 **禁止货车、客车进入** 封闭维护:每日凌晨1:00至5:00禁止通行。 (2)武汉长江公铁隧道: ✅ 仅允许 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限速60公里/小时。 **禁止货车、客车进入** 封闭维护时间:每日 凌晨00:00-05:00 封闭禁行 (3)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 仅允许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限速60公里/小时。 **禁止货车、客车进入** 东湖封闭维护时间:每日凌晨1:00至5:00封闭维护。 3、长江二桥通行政策解读: 限行规则:**全天禁止所有载货汽车(含新能源)、专项作业车、轮式机械车、特型车、挂车通行** **温馨提示** 五一错峰出行,限行最新攻略,快收好:https://mp.weixin.qq.com/s/i3aMDxtkghdCpJPcaC8VSQ 春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马拉松、樱花季等活动,中考、高考等更多特殊管制时间段请关注【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武汉交警官方微博】获取最新限行通知。 ### 1、载客汽车通行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载客汽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和《关于调整长江大桥江汉桥中型(含)以下 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载客汽车管理措施如下 1、三环线区域内(不含三环线)所有高架桥、隧道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允许通行的高架桥、隧道除外)。 2、长江大桥、江汉桥禁止大型客车通行(公交车、新能源大型客车除外)。每日7时至22时,中型(含)以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除外)按车牌尾号分单双日通行(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的通行管理措施通行。 二、原有交通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三、机动车驾驶人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3、武汉长江隧道、武汉长江公铁隧道、东湖隧道、水果湖隧道只允许9座(不含)以下小型客车通行,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为确保隧道通行安全,武汉长江隧道、东湖隧道每日1时至5时封闭隧道进行维护,禁止车辆通行;武汉长江公铁隧道每日0时至5时封闭隧道进行维护,禁止车辆通行。 4、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禁止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通行。 5、大治闸桥禁止7座(不含)以上的客车通行。 6、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所有高架桥,隧道,跨江、河、湖桥梁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设置有专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除外)。 ### 2、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载货汽车在我市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 (1) 武汉长江大桥、江汉桥、武汉长江二桥和三环线内所有隧道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除(1)所规定的的桥梁、隧道外,三环线内其他高架桥和跨江、河、湖桥梁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 (3)下列区域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每日9:00—16:00、20:00—次日6:00允许微型、轻型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通行)。 ①三阳路(沿江大道至京汉大道)——京汉大道(三阳路至硚口路)——硚口路(京汉大道至沿河大道)——沿河大道(硚口路至大兴一路)——沿江大道(大兴一路至三阳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②八一路(洪山广场环路至卓刀泉北路)——卓刀泉北路(八一路至东湖南路)——东湖南路(卓刀泉北路至东湖东路)——东湖东路——沿湖大道(落雁路至梨园广场北路)——梨园广场北路——东湖路(梨园广场北路至杏林西路)——楚汉路(杏林西路至中北路)——中北路(楚汉路至洪山广场环路)——洪山广场环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八一路、中北路、洪山广场环路除外)。 ③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4)、除本《通告》第(1)(2)(3)条规定的区域、道路外,下列区域每日7:00—22: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以及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新能源厢式载货汽车除外;每日9:00—16:00、19:00—22:00允许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和车长6米、总质量8吨以内的中型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①二环线及以内区域。 ②珞狮路(雄楚大道至南湖大道)——珞狮南路——三环线(珞狮南路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三环线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大道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大道)——光谷大道(珞喻东路至喻家湖路)——喻家湖路——团山路——鲁磨路(团山路至东湖绿道入口)——东湖绿道(鲁磨路入口至二环线广场北路路口)——二环线(广场北路至雄楚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③杨春湖路(友谊大道至团结大道)——团结大道(杨春湖路至站前路)——黄鹤路——和谐路(白云路至黄鹤路)——白云路——团结大道列名道路及合围区域。 ④临江大道-罗家港路-和平大道-建设八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临江大道)。 ⑤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七雄路(东西湖大道至东吴大道)——东吴大道(七雄路至九通路)——九通路(东吴大道至金山大道)——金山大道(九通路至张柏公路)——张柏公路合围区域(张公堤、东西湖大道、九通路、金山大道、张柏公路除外)。 ⑥珞喻东路(三环线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珞喻东路至九峰一路)——九峰一路(光谷三路至光谷五路)——光谷五路(九峰一路至高新大道)——高新大道(光谷五路至光谷三路)——光谷三路(高新大道至高新二路)——高新二路(光谷三路至三环线)——三环线(高新二路至珞喻东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不含三环线)。 ⑦武昌大道(金龙大街至纸坊大街)——纸坊大街(武昌大道至江夏大道)——江夏大道(纸坊大街至谭鑫培路)——谭鑫培路(江夏大道至文化大道)——文化大道(谭鑫培路至金龙大街)——金龙大街(文化大道至武昌大道)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和101省道(江夏大道至天子山大道)。 ⑧黄陂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黄陂二桥东头)——木兰大街(钓台道至黄陂大道环岛)——双凤大道(黄陂大道环岛至双凤大桥东头)——百秀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百锦街(黄陂大道至双凤大道)。 ⑨康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和居路(建设十一路至工人村路)、宜居路(康居路至和平大道)。 (5)、设置城市货车通道,便利物流运输,载货汽车前往江岸三盟工业园、十大家工业园、欣正源工业园、强大实业工业园、新荣工业园;江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硚口蓝焰物流;汉阳黄金口工业园;洪山天辉产业园、烽火钢材市场、光霞果批市场、江南水暖市场等三环内工业园区的,允许通行新湖街、解放大道下延线、汉黄路、幸福街、园博园东路、园博大道、金色环路、金色一路、书城路、珞狮路(地面层)、文荟街、文秀街、文治街、文昌路、柳园路、雄楚大道(地面层)、白沙洲大道(地面层)、武金堤大道、江国路、白沙路、烽胜路、烽火路、白沙一路、白沙二路、光霞路、楚祥大道、光霞路。 (6)、金山大道(环湖路至九通路)全日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新能源载货汽车除外)。 (7)、左岸大道(江北大道段)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8)、沌口路(车城南路至江城大道)、万家湖路(万家湖二路至东荆河路)、东荆北路(沌口路至东荆河路)、东荆二路(东荆北路至沌口一路)、东荆一路(东荆北路至万家湖路)、沌口一路(东荆河路至东荆二路)每日6:30—8:30、16:00—21:00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9)、东风大道高架桥和车谷大道高架桥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10)、车谷大道(硃山湖南路至通顺大道)、云峰大道(凤亭二路至车谷大道)全日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 3、老旧柴油货车 全日禁止老旧柴油货车(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不含>前的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特性机动车、挂车>,已加装排气控制装置及特殊保障需求的车辆除外)在本市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通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 4、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通行 (1)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2)在本市货车禁限行区域内载运渣土、混凝土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3)严禁超高、超载、超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5)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载运危险化学品,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超载、超限、超速。 (2)本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7时至22时禁止通行三环线(不含)区域内道路。 (3)外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止通行三环线(含)及区域内道路。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每日0时至6时禁止通行本市高速公路。 (5)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通行码。 (6)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按照公安部有关要求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7)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执行。 (8)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包括符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技术标准的罐式车辆(简称槽罐车)和其他车辆。 ### 6、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所列桥梁、隧道、道路和区域全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载货汽车通行。 ### 7、专项作业车通行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载货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所列全日禁止专项作业车通行(在当前桥梁、隧道开展应急抢险任务的除外)。
bernkastel
2025年7月24日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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